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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女子起诉女儿索要3500元贷款和赔偿电视损失
一位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母亲起诉她的女儿和女儿的男朋友,要求女儿偿还3500元贷款和赔偿一台电视的损失。母亲称女儿没有按时还款,并且损坏了电视。女儿承认借了钱,但声称已经还了一部分。争议解决委员会最终判决女儿需要支付32…

一位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母亲起诉她的女儿和女儿的男朋友,要求女儿偿还3500元贷款和赔偿一台电视的损失。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民事纠纷解决委员会的文件,母亲曾借给女儿和她的男朋友3500元,用于购买一辆车辆。然而,母亲声称女儿没有按时还款。
在争议解决委员会的判决中,女儿承认母亲曾借给她钱,但声称已经还了一部分。委员会确定,双方之间存在一个口头协议,因为没有书面合同。母亲声称女儿和她的男朋友同意每月还款500元,但到目前为止,她只收到了280元的还款。
委员会认为,女儿提供的还款清单不可靠,因为清单中没有任何交易确认号码,而且女儿没有提供其他证据,如银行记录来证明这些付款实际发生了。委员会还指出,清单中包括一些与贷款无关的项目,如'A&W/Starbucks'和'mom owed me'。
委员会最终判决,女儿需要支付3220元给母亲,这是3500元贷款减去已确认的280元还款。考虑到委员会的费用,女儿被迫在判决后30天内支付3521.26元给母亲。另外,委员会驳回了母亲关于女儿损坏电视和未偿还300元生日聚会贷款的其他两项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