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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新现金保释制度被法院暂缓
安大略省于本月初实施的现金保释新规因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和刑事律师协会提起合宪性诉讼,被安大略省高级法院法官下令暂停执行。此举可能影响包括华人在内的低收入被告获取保释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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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鸮新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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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C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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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大略省(Ontario)本月初正式启动新的现金保释制度,要求被指控犯罪且获准保释的人员在释放后两工作日内缴纳现金保证金。该制度取代了以往仅在违反保释条件并被法院判令时才需缴纳保证金的做法。
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和刑事律师协会(Criminal Lawyers' Association)于上周向法院提起合宪性挑战,认为新规侵犯联邦司法管辖权,并将使边缘化群体,尤其是低收入被告,难以获得保释。两组织随后请求法院发出禁令,以在案件审理期间暂停实施该制度。
安大略省高级法院(Ontario Superior Court)法官威廉·查尔默斯(William Chalmers)于8月31日批准了禁令。他指出,如果不予禁令,可能会导致“不可弥补的损害”,因为被告在无法及时提供保证金的情况下,可能被迫延迟或失去释放机会。查尔默斯法官写道:“该立法的效应可能导致本应获释的人员因难以找到可靠的保证人而被拒绝或延迟释放”。
省政府则辩称,此次改革仅是行政层面的程序调整,并未改变释放条件。省方律师表示,保释制度的核心原则未变,新的现金保证金要求仅是对原有流程的细化,旨在提升司法效率。
禁令的生效意味着安省将在法官作出最终合宪性裁决前,继续沿用已有超过五十年的保释做法。该做法允许被告在未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获得释放,除非违反保释条件并被法院要求付款。
法律观察人士指出,此案的判决将对加拿大各省的保释制度改革产生示范效应。若新规最终被认定违宪,安省及其他省份可能需要重新审视现金保释的适用范围和执行细则,确保不对低收入群体造成不公平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