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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拟立法:室内温度超过26℃算违法
多伦多市政府正在推进一项室内最高温度法规,要求房东将出租单位温度控制在26℃以下。此举旨在保护租户免受极端高温威胁,但租户团体认为26℃仍然过高。市府计划2027年6月前提交实施细则。

本周多伦多正经历一场严重热浪,体感温度接近45℃。与此同时,市政府正进一步推动确保居民不会在过热的公寓里汗流浃背的举措。在6月24日至26日的市议会会议上,工作人员通过了实施室内最高温度附例的框架,旨在为租户提供新的高温保护。
拟议的附例要求多伦多房东将出租单位保持在设定的最高温度以下,目前基准为26℃。市议会还呼吁安大略省政府修改《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在全省范围内为出租单位设定26℃的最高温度标准,并将制冷视为“重要服务”。
这一举措建立在今年夏初该市生效的新高温保护规则之上。6月1日起,加入市府“RentSafeTO”计划且未提供室内空调的公寓楼,必须在一年中最热的月份为租户提供带制冷的室内公共区域。房东必须将指定的冷却空间(大堂、走廊、洗衣房或其他室内设施)保持在26℃或以下,直至9月30日。
但租户团体认为,制冷公共空间远远不够,即使在长时间极端高温下,26℃也可能仍然太热,尤其是对于老年人和有健康问题的人。在致市议会的一封信中,Leaside Towers租户协会敦促议员迅速推进室内最高温度附例,称共享制冷空间对于大型公寓社区而言“并非可扩展的解决方案”。
该协会指出,虽然Leaside Towers的居民幸运地拥有中央空调,但邻近的Thorncliffe Park绝大多数公寓单元(80%)没有空调,使得居民在长时间热浪期间难以保持凉爽。Don Valley Community Legal Services也呼应了这些呼吁,称其经常帮助处理极端室内高温和安装空调障碍的租户。该法律诊所认为,在热浪期间保持房屋安全应该是房东的责任,而非租户的负担。
市议会已指示市经理在2027年6月前提交一份附例及实施计划的报告。对于目前在多伦多经历又一轮酷热热浪的租户来说,这一时间表可能令人沮丧。代表第12选区(多伦多-圣保罗)的市议员Josh Matlow早在2012年就首次提出了室内最高温度附例的动议。他在X上表示,他一直在推动这个问题,希望尽快推进。“我们不会再接受任何拖延的借口,”他写道。
目前,市议会表示将继续研究其他地方如何处理类似规则,继续与租户和房东对话,并解决附例如何推出和执行等细节问题。今年夏初,市府向难以承受室内高温的低收入公寓居民提供了1500台免费便携式空调,为那些无力花费数百加元购买空调的人提供了急需的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