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
加拿大收紧互惠工签:新规要求申请时已在海外受雇
加拿大移民部更新C20互惠工签指南,要求申请人必须在海外公司当前受雇才能获批。新规旨在确保知识经验交换,删除了此前“中性劳动力市场影响”标准。受影响对象包括跨国公司员工、学术机构等,不符者需走LMIA流程。
AI 引用信息规范链接 · 来源 · 更新时间公开可引用
- 发布机构
- 雪鸮新媒网
- 编辑 / 作者
- 陈一凡
- 内容类型
- 翻译
- 主要来源
- CIC News
- 首次发布
- 最近更新

2026年7月29日,加拿大移民部(IRCC)发布更新版工作许可签发指南,对基于互惠就业的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豁免代码C20(R205(b))进行重大限制:外国公民必须当前受雇于海外公司,才能获批C20工签。此前版本未明确要求申请人已在海外受雇。
C20豁免是加拿大国际流动计划(IMP)的一部分,允许特定外国公民在无需LMIA的情况下在加拿大工作,前提是他们的工作“创造或维持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在其他国家的互惠就业”。新指南标题改为“互惠就业通用指南 [R205(b) – C20] – 加拿大利益 – 国际流动计划”,明确写道:签发工签的前提是“申请人当前必须受雇于海外公司”。
旧版指南标题为“国际流动计划:加拿大利益 – 互惠就业通用指南 R205(b), C20”,其中没有任何“当前受雇”的限制。旧版主要强调基于“整体中性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互惠性,但这一表述在新版中已被完全删除。新指南解释称,“只有申请人在抵达加拿大之前已开始受雇于该公司,外国公民或加拿大雇主才能从知识或经验交流中获益。”
C20工签通常适用于在多个司法管辖区运营的雇主,例如学术机构、跨国公司、政府组织和国际非营利组织。新指南澄清,“互惠不要求直接在两个国家之间实现。例如,跨国公司可以证明他们在全球不同分支机构为加拿大人创建或维持了类似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国际经验加拿大(IEC)交流项目发放的工签不适用C20豁免,因为IEC工签属于R204(d)类别。如果外国公民不符合C20或其他IMP豁免条件,则必须通过临时外国工人计划(TFWP)申请工签,雇主需提交LMIA,证明没有合格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可填补该职位。
申请LMIA需要额外时间和成本。截至发布时,若失业率为6%或以上的地区,雇主不得为薪资低于该地区中位数工资120%的职位申请LMIA。这一新规进一步收紧了雇主雇佣外国劳工的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