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
加拿大血统公民身份:直系可传旁系不行
加拿大公民身份只能由父母传给子女。若你出生在国外,须有连续的父母链条连到加拿大祖先,旁系亲属(配偶、叔伯、表亲)不能作为依据。收养和继亲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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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鸮新媒网
- 编辑 / 作者
- 泰勒·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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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I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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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身份只能单向传递:父母传给子女。一位在马萨诸塞州长大的虚构人物马克·蒂博(Marc Thibault)曾以为家族世世代代是加拿大人——他的姓氏源自魁北克三河城附近,但真正能支撑他申领公民身份的,不是那位出生在魁北克的姑祖母,而是他的外祖父。
加拿大《公民法》(Citizenship Act)承认在国外出生、出生时父母一方已是加拿大公民的人。如果你在 2025 年 12 月 15 日之前出生在加拿大以外,只要有一条不间断的父母血缘线连到加拿大祖先,就可能持有公民身份。线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在自己孩子出生当天已是公民;站在“线外”的亲属,无论出生证明多干净,都无法传递任何权利。
马克的四位祖父母中三位生于美国,第四位(外祖父)生于加拿大,但于 1950 年代离开魁北克,比他自己的孩子出生早两年,此后在新英格兰抚养女儿。外祖父站在马克的直系线上。马克的母亲 1957 年生于缅因州,出生时其父已持加拿大公民身份,因此她本人其实已是加拿大公民,只是生前不知道。她从未申领,但儿子可以基于她的身份申请。
2025 年 12 月,国会并未“发放”新公民身份,而是依据《法案 C-3》(Bill C-3)追认此前被“第一代限制”挡在门外的直系后裔为加拿大公民——因为旧规则被判违宪。IRCC(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回溯认定直系后裔从出生起就是公民。死亡不改变这条线:公民法保留已故父母的位置,因此马克的申请不因母亲去世而失效。
配偶、叔伯、姑姨、表亲都不能作为申领依据。嫁给加拿大人不会让你自动成为公民——配偶可通过永久居民担保另走一条路。但旁系亲人的文件仍有价值:马克是通过姑祖母在魁北克档案馆的档案,才找到外祖父在加拿大的登记记录。法定出生父母(包括通过法院命令或代孕协议确认的人)算数,生物学关联不是必需;但收养例外:在国外出生后被加拿大人收养的孩子,出生时并不会自动成为公民,需用另一张表格申请直接授予。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不传递身份。
时间点比亲缘关系更容易破坏申请。IRCC 不承认“你出生之后父母才入籍”的情况——母亲在儿子 12 岁才入籍,不能把公民身份按血缘传给他。同理,若祖父母在你父母出生后才入籍,链条就在这一点断裂。表格 CIT 0001 会提示你:再往前查一代,看曾祖父母在你祖父母出生时是否已是公民。另一种情况恰好相反:如果 C-3 法案把你父母认定为从出生起就是公民,那么你出生时父母已是公民,无论当时别人怎么看。
马克的申请走的是外祖父这条线,所以他的亲兄弟和女儿也持同样资格;但他的堂表亲来自外祖父的兄弟——那位兄弟留在了美国、从未持有加拿大身份,同一户人家,同一场聚会,却没有申领资格。不确定的话,从你能想到的最年长的加拿大出生亲属开始,一代一代往前查,每步问:孩子出生那天,父母是否已是公民?马克约一小时就在教区登记册里找到外祖父,但收集证书花了几个月。IRCC 目前给出的证明申请审理时间是 19 个月,排队人数接近 10 万。如果链条成立,你一生都是加拿大人——证书只是确认这一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