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
加拿大隐私法大改:新设CDSC监管私人数据
联邦政府近日提出C-36法案(保护隐私和消费者数据法),拟将私人部门数据隐私监管权从隐私专员移交至尚未成立的加拿大数字安全委员会(CDSC)。该法案首次将隐私权确认为加拿大人基本权利,并对儿童数据保护提出更高要求,违规…

联邦政府近日公布了加拿大隐私法的长期等待改革方案,正式提出《保护隐私和消费者数据法》(Protecting Privacy and Consumer Data Act,简称PPCDA),即C-36法案。该法案由加拿大创新与技术部长埃文·所罗门(Evan Solomon)提交至众议院,将取代1998年首次推出的《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文件法》(PIPEDA)。这意味着加拿大私人部门的数据隐私监管框架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根据加拿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ISED)举行的技术简报会,高级政府官员表示,PPCDA将正式承认隐私权为加拿大人的基本权利,并为组织处理儿童数据设定更高标准。法案还要求数据收集须获得知情同意,使用通俗语言解释数据处理方式,并赋予用户删除个人数据的权利。
最大的变化在于隐私监管架构。PPCDA大幅缩小了加拿大隐私专员菲利普·杜弗雷纳(Philippe Dufresne)的职权范围,将私人部门隐私监管权移交给尚未成立的加拿大数字安全委员会(Canadian Digital Safety Commission,CDSC)。该委员会的设立已于上周政府在《安全社交媒体法》发布时宣布。渥太华大学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法律加拿大研究主席迈克尔·盖斯特(Michael Geist)在X平台发文指出,“加拿大从未有过这种数字超级监管机构的先例”,其他国家的做法通常是设立仅专注于数据保护的独立机构,而非如此宽泛的授权。
据高级官员透露,CDSC将任命一位隐私与数据专员,该专员同时负责监管PPCDA和《安全社交媒体法》,有权发布具有约束力的命令并处以最高1000万加元的行政罚款。法案仍需经过一读、二读、三读及王室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这是一条持续发展的新闻,请关注后续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