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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议员提出电影税收抵免上限修正案
加州议员周四在萨克拉门托提出预算修正案,调整对电影和电视制作的税收抵免上限。该方案免除独立电影的抵免并缩短大型制片厂的返还期限,以维持加州影视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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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鸮新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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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议员于本周四在萨克拉门托推出一项预算修正,旨在通过调整州政府对电影和电视制作的税收抵免上限,帮助影视制片方。
该提案(SB 1229)并未实现业界自去年六月以来一直争取的对影视税收抵免的完整豁免——即从每年 500 万美元的统一上限中剔除影视行业。但它确实为独立电影提供了完整的税收抵免豁免,并加快了大型制片厂项目税收抵免的返还周期。
美国电影协会(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以及制片人工会(Producers Guild of America)和娱乐工会联盟(Entertainment Union Coalition)均表示支持该措施。该法案由议员里克·查韦斯·兹伯(Rick Chavez Zbur)和参议员本·艾伦(Ben Allen)共同撰写,他们是加州立法机构中影视行业的主要倡导者。
法案摘要称,此举将“减轻 500 万美元税收抵免上限的部分影响”。该上限是去年六月随州预算批准的,行业工会曾抗议称此上限会削弱去年扩大至 7.5 亿美元的州级激励计划,因为它限制了制片厂申报全部抵免的能力。
尽管电影协会和工会曾要求完全免除该上限,但在与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及立法领袖的谈判中,出现了对技术行业等其他领域也要求类似豁免的担忧。因此,最终方案让制片厂能够利用更有利的退款条款:在现行法律下,制片厂若接受 10% 的折扣,可在五年内将税收抵免兑换为现金;新法案将返还期限缩短至两年,并将折扣比例降至 5%。
此外,提案还为制片方提供了更长的时间来申报 2025 年前发放的非可退款税收抵免。这些抵免原本在九年后失效,部分制片厂因税负不足而可能无法使用。新规定将失效期限延长最多五年。
虽然该法案的要点已于周三在萨克拉门托流传,但正式的 SB 1229 法案文本尚未根据协议进行修订。此前该法案在州参议院通过时涉及的是完全不同的议题——海岸法案(Coastal Act)。
议员们计划先删除原有条文,再加入调整税收抵免上限的内容,随后送回参议院获得同意。然而,兹伯议员办公室表示,立法者仍在商讨具体的立法载体,可能要等到下周才能敲定,部分细节仍可能变动。该法案的最终截止日期为 8 月 31 日。
该事实说明书指出,若不进行这些调整,加州的电影和电视行业正在进行的脆弱复苏将受到进一步冲击,影响范围包括大型制片厂和小型独立制片人以及依赖这些工作岗位的工人。
雪鸮编辑认为,这项修正对在加州拍摄的华人演员和幕后人员意义重大——如果税收抵免更易兑现,制作方更有动力继续在加州投入项目,进而带来更多本地就业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