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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警察特警被判六个月软禁因殴打两名被拘留者
温哥华警察特警奥马尔·阿赫默德·弗洛雷斯因殴打两名被拘留者被判六个月软禁,其中一名被害人是17岁的原住民少女。法官认为,弗洛雷斯的行为是“反复和不必要的暴力行为”,并且他“明显地没有任何正当理由”。

温哥华警察特警奥马尔·阿赫默德·弗洛雷斯因殴打两名被拘留者被判六个月软禁,其中一名被害人是17岁的原住民少女。弗洛雷斯曾在2023年1月份对两名被拘留者进行了殴打,包括一名17岁的原住民少女和一名男性被拘留者。法官认为,弗洛雷斯的行为是“反复和不必要的暴力行为”,并且他“明显地没有任何正当理由”。
法官还批评了警方在处理原住民少女案件中的行为,称其“令人震惊”和“令人发指”。原住民少女因醉酒被警方拘留,随后被弗洛雷斯殴打。法官认为,这一事件是“悲剧性的讽刺”,因为警方本应保护原住民少女的安全,但却让她遭受了暴力对待。
弗洛雷斯的辩护律师称,弗洛雷斯在案发时期患有心理和神经疾病,但法官认为,这一辩护理由没有得到证实。法官还指出,弗洛雷斯的行为对司法系统的公众信任产生了严重影响,特别是对原住民少女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