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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室友纠纷:醉酒后暴力冲突,租客反被罚赔
BC省一女子与室友因饮酒后肢体冲突闹上民事调解庭。申请人KB索赔4300元,但法庭认定其醉酒后首先动手,违反租约,反被判赔251元。

卑诗省(B.C.)一起室友合租纠纷近日由BC民事调解庭(BC Civil Tribunal)作出裁决。根据2026年7月17日发布的调解决定,申请人KB声称她在与室友KJ发生肢体冲突后被迫搬离,要求赔偿4300元,包括已付租金、丢失的食物和物品以及搬家费用。
KJ提出反诉,称KB首先动手攻击,并在事后返回住处破坏并偷窃其财物。KJ要求赔偿4100元,用于受损个人财产和被盗食物。
据调解庭认定的事实,KJ从一位未参与纠纷的房东处租房,因工作常驻营地,每两周才回家一次。KB在2023年曾免费居住数月,后于2025年春季以口头协议搬回,约定每月支付800元(含水电),而KJ自己支付1050元。KJ未告知房东KB同住。
事件发生在2025年2月6日晚。当晚为庆祝KB生日,KB大量饮酒。两人回家后发生争吵,并升级为肢体冲突。KB叫了救护车并被送往医院。
KB提交的照片显示其双眼周围有深紫色瘀伤;KJ的照片也显示多处瘀伤和割伤,并称一颗牙齿被磕缺。冲突后,KJ将KB的部分物品放在门外供其伴侣取走,并将门钥匙从KB包里取出后留在屋外。
KB返回时发现门被锁,KJ因工作不在家。KB设法进入屋内取走个人物品,随后搬至新城市的新住所。虽然KB是申请人,但反诉方KJ最终获得赔偿。
调解庭首先审查KJ是否违反租约。KB声称KJ攻击并锁门;KJ则称KB醉酒先动手,并试图用钢链勒颈(KB未否认)。调解庭采信KJ证据,认定KB首先发起肢体接触,因而“根本性违反室友协议”,KJ从此免于提供居所的义务,KB的租金退还诉求被驳回。
关于财产损坏,调解庭认为KJ证明了KB的“殴打”侵权,但未认定KB负全部责任,也缺乏细节判定KJ完全出于自卫。KJ未否认用“某种托盘”击打KB。调解庭指出:“她是这次接触的积极参与者。”最终,KB承担70%责任,KJ承担30%。KJ索赔的项链和连衣裙损坏获部分支持。调解庭判令KB向KJ支付251.20元,含189元赔偿金和62.50元调解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