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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业主告物业未处理邻居噪音吸烟 法庭判赔2600元
BC省一位共管物业业主LL因邻居噪音和吸烟问题投诉物业未调查和执行规章,向民事解决法庭索赔。法庭裁定物业显著不公平,判令赔偿$2,612.50并须在60天内调查投诉。此案提醒分契物业业主可依法维权。

BC省一位共管物业(strata)单元业主LL向BC民事解决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CRT)提出索赔,指控物业公司未调查其投诉,也未执行其他业主涉嫌违反的某些规章。LL要求赔偿$12,000。
LL声称其他业主,尤其是一位被称为DR的住户,违反吸烟和公害规章。作为回应,物业公司向法庭表示,涉事其他业主遵守了规章。
2022年3月,LL及其妻子SC购买了SL27单元。DR住在SL26。大约同时,另一单元SL18的前业主曾就DR的不合理噪音和吸烟问题向CRT提出过纠纷——SL18位于SL26正下方。在那起纠纷中,SL18前业主证明DR制造不合理噪音,但缺乏足够证据;另一批前住户表示他们因DR的噪音而搬走。本次纠纷还涉及SL18的现任业主PD及其儿子LD。
LL称他们开始拍照并记录日志以支持投诉,导致“事态迅速恶化”——LL夫妇与DR、PD之间关系紧张。据裁决文件,警方曾不止一次到场。2023年7月,LL致信物业投诉DR、PD和LD吸烟,以及DR的噪音和不良行为。
2023年8月,物业委员会辞职,但表示LL本应更早投诉。LL继续与新村委沟通要求听证。2024年2月,物业回应称警方已到场并警告,认为问题已解决。听证于2024年9月举行。据会议记录,物业称LL和SC未提供公害或噪音证据,仅有一段显示他们与SL18、SL26之间“对抗情况”的视频。物业还称其获得的法律意见是:纠纷涉及邻居不愿妥协,委员会不应介入。物业决定罚款既无用又耗时。
LL的主要论点是物业未能执行规章,阻止DR和PD制造公害。物业表示PD和DR在其后院露台吸烟,而现行规章4.1允许此举;露台露天,烟雾会消散。物业称警方已处理业主间的负面互动,但未处理吸烟问题。物业还将PD和DR描述为“身材矮小、不具威胁性的老年女性”,并将LL夫妇称为“挑事者”。物业进一步称SC持续拍摄是“挑衅”和“激怒”行为,噪音索赔是“勒索敲诈”。
法庭注意到,SL18前业主的投诉包含DR制造不合理噪音的客观证据。“我认为这应提醒物业注意DR可能造成的公害,但无证据表明物业对此风险采取了行动。”法庭指出LL的证据显示DR行为持续,包括长时间播放音乐(有时晚10点后),从SL27及其后院可听到。物业称DR并未“开派对”,有权享受自家。法庭认为,仅给予DR警告而未深入调查,构成对LL的显著不公平。同时,物业未能调查PD和DR吸烟的叠加影响也构成显著不公平。
为此,法庭命令物业向BC业主LL支付$2,612.50,其中$2,500为赔偿金、$112.50为法庭费用。法庭还命令物业在60天内调查LL的吸烟投诉,并执行其规章。LL的其他索赔被驳回。
雪鸮编辑认为,这事给BC买公寓的华人提了个醒:遇到邻居噪音、烟味忍不了,先留证据(日志、视频),物业不管就上CRT,几千块赔偿虽不多但起码给说法。别怕对峙,关键是法律站你那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