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
父母未持护照仍可凭血统获加拿大国籍
自2025年12月15日《C‑3 法案》生效后,只要能证明与加拿大祖先的血缘链,即使父母从未持有加拿大护照,也可申请公民证书。此举为在北美的华裔新移民提供了获取加拿大护照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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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雪鸮新媒网
- 编辑 / 作者
- Emily·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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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译
- 主要来源
- CI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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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加拿大议会通过《C‑3 法案》(Bill C‑3),取消了对出生于该日期前的第一代血统公民的限制。该法案意味着,只要能够追溯到一位在加拿大出生的祖先,并提供完整的世系文件,后代即自动拥有加拿大公民身份,无需父母当时持有护照或主动申请。
加拿大血统公民权是指,依据《加拿大公民法》,在出生时即自动获得的公民身份,无需额外申请或持有护照。该权利在法律上“自动生效”,即使父母本人并未意识到自己拥有此身份,也不影响后代的资格。
例如,虚构人物迈克尔·斯图尔特于1961年在温哥华出生,六个月后随家人搬至加州。尽管他从未持有加拿大护照,也未回国,但根据出生权原则,他自出生起即为加拿大公民。其女儿阿比盖尔只需提供父亲的出生证明和自己的长格式出生证明,即可申请加拿大公民证书并进一步办理护照。
另一起案例是玛格丽特·布沙尔,她在魁北克出生,后移居美国并生下罗伯特。罗伯特的女儿克莱尔在2025年12月15日前出生,过去因第一代限制无法获认,但《C‑3 法案》后,她同样可以凭借祖母的出生记录申请公民证书。实际操作中,申请人需收集每一代的出生证明或其他官方文件,证明血缘链的连续性;若祖先已故,仍可使用死亡证明等文件佐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