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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隐私法案赋予删除AI深度伪造权
加拿大联邦自由党政府推出C-36号法案,赋予加拿大人要求公司删除个人数据(包括AI生成的深度伪造)的权利,并设立数字安全委员会监管,违者最高罚款2500万加元或全球营收5%。这是第三次隐私改革尝试,回应AI时代数据失控…

联邦自由党政府近日提交了一项新立法草案,旨在收紧企业处理加拿大人数据的隐私规则。人工智能部长埃文·所罗门(Evan Solomon)周一在国会山向记者表示,该法案的核心是“将控制权交还给加拿大人,让他们掌握自己的个人信息,并通过执法手段强制企业高度敏感地处理这些信息”。
这项名为C-36号法案(Bill C-36)的立法被正式称为《保护隐私和消费者数据法》(Protecting Privacy and Consumer Data Act),是自由党政府自2020年和2023年两次尝试修订隐私法规未果后的第三次努力。法案赋予加拿大人要求企业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但存在例外情况——如果数据可匿名化、或出于欺诈预防等保留规则所需,企业可以拒绝删除请求。政府官员在政策简报会上透露,该权利明确涵盖基于个人形象的AI生成深度伪造内容。
法案还针对儿童数据提出了更高处理标准。所罗门部长强调,企业须以更严格的方式对待未成年人的信息。同时,立法旨在提升企业在自动化决策(即算法取代人工判断)中使用个人信息的透明度。政府官员举例说,在房贷审批等场景中,加拿大人有权了解决策使用了哪些具体信息,并在信息可能过时等情况下要求复审。
“这个时刻到了,”所罗门在解释政府为何现在行动时说,“这是适应数字时代的常识性做法,加拿大人希望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拥有控制权。”他同时指出,新法案将适用于任何与加拿大有“实质性联系”的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上周政府已单独提交另一项法案,内容涉及限制16岁以下儿童使用社交媒体、打击网络有害内容以及控制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该法案提议设立一个数字安全委员会(Digital Safety Commission),政府表示该委员会将负责执行新的隐私规则,并专门设立一个隐私部门。
新数字安全委员会拥有调查权、建议权,并可处以最高2500万加元或全球收入5%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政府官员估计,在《在线危害法案》成为法律后,设立该新监管机构需要大约18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委员会将独立于现有的联邦隐私专员办公室。后者负责监督联邦政府处理个人信息的方式,也可接受针对私营企业的投诉并开展调查,但现有隐私专员缺乏实质执法权,主要限于向企业提出建议。
C-36号法案目前正在议会审议阶段。分析人士指出,该法案若通过,将大幅改变加拿大企业的数据合规成本,尤其对掌握大规模用户数据的科技公司影响深远。对于加拿大华人社区而言,这意味着在遭遇AI换脸诈骗或数据滥用时,将拥有更明确的法律维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