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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芬兰上诉法院或首次用法语审理案件
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上诉法院可能迎来首例法语上诉案。控方就一起性侵指控因审判延误被中止的裁决提出上诉,被告辩护律师表示将要求上诉以法语进行。该省上诉法院目前缺乏双语控方律师。

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上诉法院(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 Court of Appeal)可能很快审理其首例法语案件。控方正在上诉一项因审判延误而中止对一名魁北克男子性侵指控的裁决。
被告辩护律师玛丽-埃莱娜·普兰(Marie-Élaine Poulin)表示,她的客户选择用法语进行审判,她将很快请求上诉也以法语进行。控方检察官保罗·西斯尔(Paul Thistle)表示,公共检察部门可以满足这一要求,但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正式请求。
目前,特别检察官办公室似乎已为英语上诉做好准备,花费数月翻译大量庭审记录及相关文件,并提交至上诉法院。在3月26日向法院提交的请求中,西斯尔要求将控方提交上诉材料的截止日期延长40天,理由是翻译庭审记录耗时过长。
西斯尔在文件中写道:“法语审判的上诉在本司法管辖区极为罕见——据我们所知,此前从未有过此类上诉,我们也找不到任何公开记录——因此在获取翻译件方面遇到延误,严重拖慢了我们的进度。”
普兰在电子邮件中表示,她“惊讶”地收到所有控方文件均为英文,而审判是以法语进行的。她将正式请求上诉以她客户的母语进行。
在3月26日的同一份文件中,西斯尔写道,特别检察官办公室(一个由六名控方律师组成的团队,处理最严重的刑事案件)“目前没有任何完全双语的律师”。然而,他在7月6日发给加拿大广播公司的邮件中表示,“整个检察系统中有多名律师完全双语,我们定期在全省范围内用法语进行审判。如果收到用法语进行上诉的请求,我们会予以满足。”
加拿大《刑法典》(Criminal Code)规定,被告有权用官方语言之一进行审判。但一旦审判法院的裁决被上诉,语言义务的规定因省而异。里贾纳的律师罗杰·勒帕奇(Roger Lepage)表示,在魁北克和新不伦瑞克等省,上诉可以用法语或英语进行,但在萨斯喀彻温等司法管辖区,上诉以英语进行并配有同声传译。“这远非理想,”勒帕奇说,“你尽量放慢语速以便翻译跟上,无法真正把握庭审氛围,因此拥有双语法官小组总是更好。”
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最高法院及上诉法院首席执行官雪莉·奥根(Shelley Organ)确认,如果情况需要,该省可以安排法语上诉。据她所知,该省从未有过法语上诉。奥根表示,上诉法院目前有三名“功能性双语”法官,而审理上诉需要三名法官。最高法院的法官也可以临时介入,因为他们被视为上诉法院的当然法官。此外,如果提前通知,也可以提供口译服务。
控方试图推翻审判法官关于拖延时间的裁决。2016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在里程碑式的“R. v. Jordan”案中为刑事案件审理设定了严格的时间限制,以保护被告在合理时间内受审的宪章权利。省级法院审理时限为18个月,上级法院为30个月,从被告被指控时起算。不包括辩护方造成的延误或“特殊情况”。在本案中,控方质疑审判法官的计算。
根据控方5月20日提交的文件,省级法院法官温妮·安妮·特拉赫(Wynne Anne Trahey)未能扣除“某些离散且不可避免的事件,特别是原告因天气原因从内因(Nain)出发的旅行延误以及翻译生病。”法官认为,在拉布拉多,旅行延误并不罕见,本可采取措施避免对审判的影响。控方不同意,称特拉赫的做法“有可能加剧北部和原住民社区投诉人和证人面临的司法障碍。”
雪鸮编辑认为,纽芬兰省这么多年没发生过法语上诉,说明当地法语司法服务确实薄弱。这次控方连双语律师都没有,翻译材料还得加班赶,对习惯了双语服务的魁省人来说挺不方便的。如果上诉最后真用法语审了,也算推动了一小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