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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 业主委员会因无意义留置权被判赔 1.6 万元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一业主委员会因对一家物业管理公司发出 11 份留置权而被民事解决法庭裁定赔偿 1.6175 万加元。法庭认定这些留置权“完全没有意义”,并责令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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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鸮新媒网
- 编辑 / 作者
- WEI G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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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ily 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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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民事解决法庭(BC 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是省级的在线争议解决机构,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
该业主委员会在 2024 年 3 月 6 日向物业管理公司 HT 发送了 11 份关于“特别征费”的催缴信,警告若在 21 天内未付款将会对相应的 11 套房产登记留置权。HT 未在期限内付款。
2024 年 4 月 10 日,业主委员会进一步调查了这些“逾期账户”,并确认 HT 已签署再融资文件,预计在 4 月 19 日完成贷款交割。HT 的员工曾请求业主委员会在此日期前暂停追收,以便使用抵押贷款资金偿还欠款。
尽管如此,业主委员会于 4 月 15 日对 10 套房产先行登记留置权,次日对第 11 套也完成登记,并要求每套支付 1,450 加元的法律费用,总计 15,950 加元。
HT 随后在 4 月 18 日通过律师一次性支付了全部 15,950 加元以解除留置权。业主委员会虽称已遵循正确程序,但法庭认为在已知 HT 将于 4 月 19 日完成再融资的情况下仍然登记留置权,属于“完全没有意义”的行为。
法庭最终判决该业主委员会需向 HT 支付 16,175 加元,其中包括 15,950 加元的赔偿金和法庭费用。2025 年的业主大会曾提议对 HT 进行补偿,但未获通过,进一步显示业主委员会明知 HT 将付款仍坚持留置权的做法。



